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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吕梁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2019-11-15 10:04 作者: 编辑:tyx    (点击: )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体函【201941号文件要求,我校201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教学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一、测试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800()1000米(男)、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

      三、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 20191115日—1215日。

      测试地点:吕梁学院田径场、体质测试室

      四、测试要求

      1、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请各教学系(部)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确保每个学生参加测试。

      2、根据测试安排,每位学生需出勤两次。50米、800米、1000米集中在周六、日进行;其他测试项目由负责测试的教师提前与班级负责人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

      3、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穿运动装、运动鞋,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场地,做好准备活动,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和要求接受测试。    

      4、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并在每项测试前出示证件。如证件丢失请提前办理或出示公安机关出示的证明材料,无身份证明信息者将不予测试。

      五、注意事项

      1、无故擅自不参加测试者,当年体质测试成绩按0分计。

      2、在测试中不得冒名顶替、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其成绩记为0分,并按照吕梁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并在测试前严格按照要求下载并填写<吕梁学院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二级甲等医院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方可免测,否则按无故未参加测试处理。

      4因为外出实习、考试时间冲突、生理期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须在测试前填写《吕梁学院暂缓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且必须在本年度补测时间段内参加测试,否则当年成绩以0分处理。

      5、未参加常规测试且没有申请缓测的学生或已经申请缓测仍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学生视为缺考,缺考者本学年测试成绩以0分计。

      6如遇下雨不能测试等特殊情况,测试时间另行安排。

      六、测试教师及详细测试安排见附表。

                                    体育系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小组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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